国务院:深入推进“双创”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加大对创业创新主体的支持□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要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会议指出,应对疫情冲击和发展环境变化,必须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新动能支撑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尤其是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一要加大对创业创新主体的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盘活闲置厂房、低效利用土地等,加强对双创重点项目支持。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等要将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提供。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二要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跨区域融通发展平台。建设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三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设备融资租赁和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四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推动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互联网平台联合开展托育、养老、家政、旅游、电商等创业培训,引导择业观念,拓展就业空间。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将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业内认为,这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以股权形式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长期资本金,促进直接融资发展。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许正中认为,“双创”型企业将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一个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9—13人就业,在当前形势下,以“双创”促就业,是稳就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会议指出,截至7月中旬,经全国人大批准的3.75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已发行2.24万亿元、支出1.9万亿元,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对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现在特别国债1万亿元和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已经分配到地方,重点用于缓解市县基层财政的资金紧张状况。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提地方政府专项债,就是要确保各项新增资金和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以积极应对疫情和国内外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影响。此次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质量。对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确需调整资金用途的,原则上要于9月底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备。会议强调,要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据悉,日前财政部已向省级财政部门下达了新一批地方新增专项债额度,数额或在万亿元左右。对财政支出向社会公开作出明确规定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细化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特别是为确保公共财政节用裕民,对财政支出向社会公开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和项目,单位预决算支出公开到项、基本支出公开到款,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按规定公开。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时效,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按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下一级政府。在张依群看来,草案获得通过意味着我国预算法从法律制定到具体实施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不仅可以将今年财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大大增强财税改革和管理政策的法律效力,而且可以切实保证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稳定发展运行,强化中央与地方、部门与单位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财政资金管理绩效的全面提升。张依群介绍说,草案的亮点在于政府预算、债务、采购、转移支付等政策和管理将实现全面公开透明,明确到具体需要公开的类款项,让政府和部门单位每一笔支出都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并为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提供更加精准的财政资金来源,通过预算的细化和全面公开透明推进政府管理服务职能转变和提升。(记者 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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